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年3月公布了普洱茶的定义:普洱茶是以云南省一定区域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为原料,经过后发酵加工成的散茶和紧压茶。
上述表述有三方面的界定:一是云南省一定区域内的大叶种茶。二是使用阳光干燥方式。三是经过后发酵加工。
这个定义,既包括历史上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及制成品经自然发酵而来的普洱茶(存放也是一种加工方式),也包括现今人工发酵和自然发酵的普洱茶。
云南大叶种茶属性物质重,加工的晒青毛茶苦涩浓烈,发酵陈化后,其浓烈性味得以收敛,杂味散失,转为醇厚甘滑。普洱茶品性温和,既不似绿茶清寒,又不似红茶浓烈,独具陈香、醇厚、甘滑的风韵。人工发酵普洱茶加工制成后,须存放三年或者更长的时间。云南普洱茶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和缓发酵,达一定年份后内香凝聚,活力愈加充沛。云南大叶种茶在自然演化中找到了自己的归宿,通过后发酵尽展自己的独特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