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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1日

保护区内“毁林种茶”谁给的胆?

近日,易武保护区毁林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11月2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紧急部署迅速行动,加大对勐腊县易武保护区出现的毁林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打击和整治力度。
11月26日晚,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以《哭泣的“绿肺”》为题,报道了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内毁林种茶的有关情况,迅速在网络上和公众中激起了强烈的舆论反响,西双版纳州闻风而动展开专项整治,对舆情的应对无疑是积极、及时的,大家无疑也都期待着当地的打击、整治行动尽快取得实质性成果,有力遏制保护区“毁林种茶”违法行为,守住、守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亩三分地”。
聚焦西双版纳的治理行动,我们更有必要追问和反思,保护区内毁林种茶,到底是谁给的胆?尤其是打着“国有林”幌子,非法侵占林地、肆意破坏森林资源,究竟是谁提供了“保护”?又该谁来承担保护不力、失职渎职的责任?
正如媒体曝光指出,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国有林和自然保护区都是绝对不允许从事茶叶种植、采摘活动的,而在当地保护区里种植采摘茶叶,是一个公开秘密。同样是古树茶,如果来自国有林,价格就能翻倍,达到每公斤4000到6000元。村里人在保护区里种上茶树,为给茶树生长提供空间,茶农们围剥树皮、砍伐掉茶树周边的其他树木和植被,甚至还有的茶农下药毒死树木,经年累月原始森林慢慢变成了茶园,利益驱使下的恣意妄为固然令人痛心,但舆论更直指当地主管部门对毁林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漠视态度。
众所周知,建立易武保护区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守护这片人类赖以生存的“绿肺”,有关部门守土有责,理应尽职尽力。尤其是在绿色发展、生态发展成国家战略和社会共识的当下,更应尽好保护的责任。易武保护区界的界桩就立在铜箐河山路边最显眼的位置,多年来毁林种茶现象愈演烈,职能部门何以没有依法阻止、查处,是不知情、没看见,还是熟视无睹、放任自流?想必大家心里都有很明晰的答案。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那样保护生态环境,绝不能只是停留于口号层面的说说而已,云南争做全国生态建设的排头兵、打造最美丽省份,需要全省上下、各地各级部门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尤其是各级保护区更要做出示范。因此,对毁林种茶情节严重者依法惩处当然必不可少,还须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人员懒作为、不作为等责任,并且举一反三、亡羊补牢,绝不能再让破坏生态环境的乱象继续上演。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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